复印机租赁合约书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按照下列各条款签订租赁合约:
第一条、约定事项
1、合同标的:品 牌 型 号: 台 数 机 号: 。
2、 装机地点: 机器配置:
合同有效期间:自201 年 月 日至 201 年 月 日止。
3、 计费方式(以A4计):
每月基本月租 (元) 、每月限印张数 张 超出部分基本收费 元
4、 计数器起始张数: 张.
5、 押金: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整,签约时,乙方应以现金支付给甲方,不另立据;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期满或终止,于乙方结清所有应付款项后,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押金
6、 租赁费支付方式:
付款日期:每 季度结算一次,每月的 10 日前结算。
付款方式:收发票后3天内汇款。
乙方逾期付款时,每逾期一日,应按拖欠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双方在此明确同意,乙方按时支付所有发票款项是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规定合约服务的先决条件。如甲方在发票发出后本合同约定期限内仍未收到乙方按发票规定款项支付的费用,则甲方立即停止对乙方合同机的服务,并取回所有出租的设备,并保留追索所欠租金及滞纳金的权力。
7、 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上述机器设备提供每 一个月一次上门保养服务,乙方机器遇有故障时,甲方提供免费叫修服务。
第二条:财产所有权
甲方拥有上述机器、耗材和零配件的所有权。
第三条:甲方维修服务范围
1、甲方免费进行机器安装、调试、操作、培训、保养以及在正常操作下发生的故障排除和维修。
2、免费更换在正常操作下损坏的零配件和消耗材料(除纸以外)
3、甲方接到报修电话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以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如24小时内无法修复应先提供备用机,必要时甲方应更换相同或同等级的设备。本合同的服务均于乙方的工作时间内进行。(周一至周五8:30-17:30、不含法定假日)。
4、乙方所任用的主要作业人员,如需技术培训,由甲方负责在现场培训。
第四条:乙方责任
1、甲方将设备送达并安装于放置地址后,设备毁损、灭失之风险转由乙方承担,但因设备品质瑕疵或不可抗力导致的除外。乙方保管使用设备时应负善良管理人责任,对于设备及其标识不得有变更、污秽、出卖、质押、毁坏或其它损害甲方权益的事情。
2、乙方如需将设备搬离约定放置地址(仅限上海市),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非由甲方实施保养维修或迁移所致的故障维修服务,与设备连接的计算机软硬件的处理服务,或本合同规定以外的服务,甲方将尽力提供并另行酌收费用。
3、乙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将设备归还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经催告,将设备由放置地址直接取回,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或诉请。乙方归还的设备应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且无缺件。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违约,按未完成合同的月份乘以每月平均租金实施赔偿。
第六条:合约期满如双方没有书面通知,合同自然延期1年。
第七条:本合约发生纠纷,由闸北区人民法院仲裁。
第八条: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的最终合同,未包含在本合同内的任何表示和陈述都不具约束力。本合同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第九条: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其它条款: 。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